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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定密试点工作启动

发布时间:2011-09-13 14:50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摘自保密在线
    [本刊讯] 为贯彻落实中央保密委员会工作部署,推进定密制度的实施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定密工作,8月2日,国家保密局召开定密试点工作动员培训会,研究部署定密试点工作,并就试点工作进行培训。国家保密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。黑龙江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广东省、四川省保密局分管定密工作的负责同志及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,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、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部门、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    会议指出,开展定密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新保密法,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定密制度、为全面推进科学定密工作积累经验的需要,也是促进保密工作发展、提升保密管理水平的需要。有关地区、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保密法确立的定密责任人制度,规范和落实定密工作各项要求,切实做好国家秘密确定、变更和解除等各项试点工作。
    会议强调,试点过程中,要重点把握好六个环节。一是要明确定密责任人职责。定密责任人担负着密级审核、解密审查、定密统计等重要职责,特别是对密与非密的准确界定,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能否得到切实保护。
    二是要熟练掌握保密事项范围。定密责任人不仅要熟练掌握本行业、本领域的保密事项范围,对相关行业、领域的保密事项范围也要了解掌握。三是要严格定密程序。定密责任人要对定密承办人的拟定密级进行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。四是要做好国家秘密标志。定密责任人在进行密级审核时,必须同时审核秘密标志,国家秘密标志要素不齐全的,要及时补齐。五是要做好国家秘密统计工作。定密责任人要将本机关、本单位的年度定密数量及情况,定期上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,并及时监督变化情况。六是要做好国家秘密年度审核工作。定密责任人进行国家秘密年度审核,要分门别类,对符合解密条件的,要及时解密;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,要及时审定延长。
    会议要求,为保证试点工作质量,有关地区、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开展定密责任人培训,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,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。
    会上,有关专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,重点讲授定密业务工作相关知识。国家保密局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。 
 
(hhl编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