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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持有国家秘密、机密物品罪

发布时间:2004-12-01 09:57
  一、罪名定义
  非法持有国家秘密、机密物品罪,是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、机密的文件、资料或者其他物品,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。
    
  二、犯罪构成
  本罪在犯罪主体、犯罪客体、犯罪的主观方面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罪相同。
  1、犯罪对象
  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属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文件、资料或其他物品。
  2、犯罪的客观方面
 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、机密的文件、资料或其他物品,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。 
  
  三、刑事责任
  犯本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(保密局编辑)